关于做好我校2015届本专科毕业生
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2015届本专科毕业生:
根据教育部、辽宁省教育厅有关通知要求和我校就业工作的安排,为全面做好2015届本专科毕业生就业准备工作,准确统计、发布毕业生生源信息,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现将2015届本专科毕业生资格审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工作安排
2015届本专科毕业生资格审查工作分为以下五个阶段:
1、院校信息核对阶段;
2、院校生源数据报送阶段;
3、院校证明材料准备阶段;
4、院校派人到省就业局现场进行资格审查阶段;
5、资格审查遗留问题处理阶段。
(一)院校信息核对阶段:2014年9月12日-9月15日
1、各学院要在9月15日下班前准时提交有毕业生本人签字的信息核对表给学生处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2、各学院要确保信息关键字段核对、修改准确规范;毕业生本人不能亲自核对的,由各学院负责就业老师亲自核实后代替签字,确认毕业生信息。
3、各学院进行信息核对工作要点:
(1)预计毕业生资格身份。原则一定要保证没有遗漏,又要尽量减少无效生源。绝对不能毕业的学生就不要列入生源数据,确定不了是否能够毕业的,应先列入进行资格审查、制作数据,后期没能毕业可以申请删除。
(2)定向、委培生身份。在招生时就明确就业去向的毕业生,应在备注中标注定向、委培单位名称。个别学院有这一情况可与学生处核对完成。
(3)毕业生的学号、考生号、***号字段必须完整、不空、不重,否则将无法生成生源数据;民族、政治面貌字段,不得空缺。
(4)对于各学院2015届新增毕业生专业,请在其备注中注明“新增专业”。
(5)学籍异动毕业生(转学、休学、留级、家迁、调整专业等情况)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6)生源所在地。要求城市到区,农村到县,一律按毕业生目前家庭户口所在地为准,与毕业生户口是否迁移到学校无关。目前参考数据来源于招生录取记录,可能会有一定的误差,如果入学后家庭户口有变动的要提供能体现变动过程记录的户口本复印件。
(7)变更姓名。需有本人户口所在地户籍管理部门的更名证明;学生姓名中的同音字需修改,需有本人***的复印件和申请;招生时写错的名字须由省招生考试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二)院校生源数据报送阶段:2014年9月15日-9月19日
该阶段工作由学生处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统筹、各学院配合,在各学院提交核对表的基础上,修改上报完整的生源电子数据给省教育厅毕业办进行初审,并接收反馈的初审问题。
(三)院校证明材料准备阶段:2014年9月22日-2014年9月26日
该项工作实际在资格审查工作开始即可进行,由各学院督促毕业生针对毕业生姓名、专业、户口等存在的异动、变更等问题,准备相关的证明材料,在9月22日以前提交给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四)院校派人到省毕业办现场进行资格审查阶段:2014年10月8日-10月17日
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根据省里反馈的问题,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和学校的资格审查报告文件,到省毕业办进行现场审查核对。
(五)资格审查遗留问题处理阶段:2014年11月以后
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统筹,各学院配合,处理资格审查前期遗留的没有处理的问题,这部分问题解决时间不定,问题遗留时限靠后会比较困难,建议提早完成。
二、工作要求
资格审查是毕业生就业的基础性工作,是保证毕业生数据信息统计工作准确性、毕业生洽谈活动有效性和毕业生派遣工作严肃性的前提,资格审查工作环节出现问题将直接影响毕业生就业、派遣手续的办理。为此,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毕业生资格审查的工作,仔细核对2015届本专科毕业生的各类生源信息,如有疑难问题请随时与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联系。
三、联系方式
学生处 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行政楼101室
联系人:朱建庭 联系电话:84762679
学生处 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