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辽宁省大学生退役士兵推荐就业专场招聘会

发布时间:2015-03-25浏览次数:259

各学院、各位毕业生:

    辽宁省大学生就业局计划组织召开“辽宁省大学生退役士兵推荐就业专场招聘会”,现将通知转发如下,毕业生如有意愿参加,请电话告知我中心:84762679,并按照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本次招聘会,祝我校毕业生前程似锦,求职成功!

                                   大连海洋大学 招生就业处

                                        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关于举办辽宁省大学生退役士兵

推荐就业专招聘会的通知

 

各市及昌图、绥中县安置办、退役士兵就业指导中心,省内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兵役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进一步做好大学生退役士兵就业工作,辽宁省退伍退休军人安置办公室、辽宁省退役士兵就业指导中心、辽宁省大学生就业局共同举办,辽宁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承办全省大学生退役士兵推荐就业专场招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招聘会定于2015411日(星期六)上午9点,在辽宁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市场二、三楼举行(地址: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19号,地铁二号线北陵公园站D出口)。

二、招聘单位

计划组织省内外企业、社会组织等用工单位120家,主要招聘适合大学生退役士兵的管理和技术性岗位。

三、参加人员

符合定向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具体包括:

1、按照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统一录取、在校期间从辽宁省入伍且退役复学后完成学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应届毕业生当年从辽宁省入伍且已2014年冬季退役的大学生士兵;

3、退役后参加高等院校学历教育的历届毕业生。应聘者需携带本人***、退伍证、学历证书和个人简历。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也可通知参加。

四、相关要求

1、加强工作组织领导。此次招聘会系首届针对退役大学生士兵举办的招聘会,各高校要给予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各市安置办负责同志要亲自进行部署,向所属县(市、区)提出具体要求,确保当地企业积极参会,确保这项工作落实到具体人员。

2、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各县(市、区)采取发送短信、微信、退役士兵就业网、电话通知等形式将招聘信息告知到每名退役士兵和家庭,确保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到会参加招聘。

3、积极发动招聘企业参会。各地军安办、退役士兵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要筛选适合大学生退役士兵特点、综合待遇和发展空间相对较好的企业等用工单位参加招聘会。除省本级邀请落实部分用工单位参会外,沈阳市、大连市各负责落实15-20家,其他市各落实3家以上,有条件的地区可以不受指标限制,增加参会的用工企业。

请各地于325日前将《企业参会回执》(在辽宁退役士兵就业服务网上下载)、《企业参会名单》(企业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以电子版形式报辽宁省退役士兵就业指导中心;各地、各高校于48日前将参加招聘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人数,分别报辽宁省退役士兵就业指导中心和辽宁省大学生就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