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证丢失补办/更换程序

发布时间:2015-04-28浏览次数:2365

 

学生证丢失补办程序

    (一)丢失学生证的学生到所在学院查询学生证编号,并填写学生证补办申请表,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审核。
    (二)学生持学院办公室开具的挂失介绍信,到大连日报社或大连晚报社办理学生证挂失手续。
    (三)学生持学院审核后的学生证补办申请表和报社挂失收费收据,到招生就业处审批并填写新学生证,由招生就业处负责到学校办公室具印,学生第二个工作日后可领取新学生证。
    (四)学生应妥善保管学生证,因学生证丢失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已申报丢失的学生证若找到,应及时上交招生就业处注销。
 

学生证更换程序

 

    (一)因学生证破损无法使用或学籍发生变动更换学生证的,需持旧学生证或学籍变动证明到招生就业处填写新学生证;因家庭住址或乘车区间发生变动更换学生证的,需提供家庭住址变动或家迁证明到招生就业处填写新学生证。
    (二)经招生就业处审查合格后,统一为新学生证到学校办公室具印,学生第二个工作日后可领取新学生证。

 

 

 

    学生证补办申请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