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推行在毕业生中聘任校友工作联络员,着力培养一批校友骨干,负责校友信息的收集和与学校的日常联络,密切母校和校友之间的联系,学校决定在2015届毕业生中选聘任校友工作联络员。现将选聘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选聘条件
1.热爱母校,关心母校事业发展,服务意识强,热心于校友工作;
2.群众基础好,在同学中有较强的影响力和号召力;
3.联系方式稳定,能够及时掌握校友动态;
4.学生党员及担任过学生干部的毕业生优先考虑。
二、 校友工作联络员选聘需求
1.本、专科班级每班选聘班级联络员一名;
2.研究生可按研究方向各选聘联络员一名;
3.各学院选聘2015届“学院校友工作联络员”1—3名(可同时担任本班级校友工作联络员)。
三、 联络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 联络员的权利
1.与校友总会办公室和各学院保持更直接的联系和沟通,及时获得校院发展动态和信息,向学校、学院建言献策;
2.及时获得所在地校友会及校友的动态和信息,优先参与地区校友会工作;
3.优先参加校院或所在地校友会组织的各种联谊、培训或交流活动;
4.优先获得校院赠阅的校内刊物、资料。
(二)联络员的义务
1.与校友保持经常联系,保持沟通渠道的畅通;
2.及时掌握本班(年)级校友动态和信息变动情况,协助学校健全、更新相关的校友信息;
3.积极参加校院和所在地校友会的相关活动,积极开展本班(年)级校友活动;
4.收集并反馈本班(年)级同学对校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报道优秀校友事迹,宣传学校发展建设成就;
四、选聘方法
1.由本人自荐或班(年)级推荐,经本人同意、学院审核,填写《大连海洋大学2015届校友工作联络员信息表》(附件1)。学院汇总备案后,于6月12日前将《大连海洋大学2015届校友工作联络员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到xyh@dlou.edu.cn;
2.学校校友总会办公室根据各学院推荐情况,进一步选聘出地区校友联络员,并将联络员信息发送到各地区校友分会;
五、相关要求
1.各学院应重视校友联络员制度建设和联络员选聘工作,充分利用资源,广泛宣传动员,选聘出合格的校友联络员,推动校友工作持续发展;
2.校友总会办公室(招生就业处)统一制作校友联络员聘书,由各学院负责颁发;
3.各学院应以毕业典礼等活动为契机,向全体毕业生介绍校友联络工作,定期跟踪联络员,及时进行校友信息完善和更新。
大连海洋大学招生就业处
2015.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