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2020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网络视频会议精神,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动态监测工作的相关要求,准确及时掌握毕业生就业进展情况,学校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2020届毕业生就业进展情况月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及时、准确掌握毕业生就业进展情况,是学校毕业生就业基础性、关键性的工作。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建立和完善就业统计核查工作领导责任制和工作机制,落实责任到人,加强对本学院数据状况的统计监测和检查。要对各类就业材料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做好就业统计状况自查,确保就业统计数据真实有效。
二、各学院要严肃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纪律,严格遵守教育部“四不准”要求,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不准扣留毕业证、学位证与就业签约挂钩,不准以户口为由劝说毕业生签约和签订虚假协议,不准以实习证明代替就业证明,按要求开展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三、毕业生就业进展情况月报内容主要包括:各学院毕业生基本情况、用人单位需求情况、签约情况、招聘情况、就业状况分析等(见附件)。
四、各学院要严格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学校的相关要求,准确实时更新就业数据,并在每月1日前(遇双休日或法定假日顺延),将学院毕业生就业进展情况按要求格式和内容报送至招生就业处。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付常兵
电话:0411-84763023
招生就业处
2019年12月16日
附件:关于大连海洋大学2020本科毕业生月份就业进展情况的通报(模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