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28号)的精神,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精准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6〕14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20〕5号)的要求,建立健全精准推送就业服务机制,创造良好的就业环境,促进我校毕业生充分就业、高质量就业,根据学校的统一部署,决定开展我校大学生就业精准帮扶行动,搭建岗位对接平台,实施精准帮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教育部及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大学生就业工作的有关精神,促进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以织密织牢大学生就业“经线”为导向,坚持育人为本,充分发挥全校师生的资源优势,本着市场主导、学生自愿、学校帮扶的原则,建立健全促进毕业生就业的精准服务体系和对接平台,精准帮扶各类就业困难群体毕业生实现就业。
二、目标任务
通过各方共同努力,力争于2021年4月至7月期间精准帮扶全校各类就业困难群体毕业生实现就业。
三、工作安排
1.开展各类就业困难群体毕业生情况摸底,特别是2021届脱贫家庭、边缘易致贫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摸底(详细名单见辽宁省大学生智慧就业平台),建立求职意愿信息库。4月30日前,各学院针对2021届毕业生中未落实就业岗位的各类就业困难学生,开展情况摸底并建立名册,了解其个人情况、家庭情况、所学专业和就业意向(省份、行业、薪水)等内容。建立各类就业困难群体毕业生跟踪帮扶数据库,充分调动各类资源组织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结对就业精准帮扶工作,并于4月30日前将帮扶对象信息统计表(附件1)报送招生就业处。
2.提供帮扶就业岗位信息。各学院要充分发动教师、校友及社会力量,结合企业调研、地市走访等实际情况,加强校园就业市场建设,搭建线上线下的就业信息平台,提供面向全校学生的就业岗位信息,明确岗位需求,于4月30日前,将就业岗位信息统计表(附件2)报送至招生就业处。
3.搭建就业岗位对接平台,帮扶就业困难学生实现就业。各学院要依据汇总信息,充分运用校园就业市场平台,举办“小型化、多样化、专业化”的系列招聘活动,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教育学生树立正确择业观,特别是在辽宁建功立业,并做好全程跟踪和沟通对接,千方百计的帮扶各类就业困难群体毕业生实现就业。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资源整合。各学院要做好工作统筹,充分调动本院领导成员、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全体教师等参与“一对一”“一对多”的帮扶工作,将本学院各类就业困难群体毕业生就业安排到人,并建立精准帮扶工作责任制。帮扶责任人要采取不同方式对帮扶对象的基本情况,包括学业情况、就业创业意向等做好摸底调查,同时做好帮扶记录,实施动态管理,做到人员底数清、就业需求清、帮扶举措清、求职进展清,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对其进行指导。
2.注重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学院要组织开展就业观念教育,引导学生理性就业。要组织开展就业培训,提高学生就业技能和水平。要大力挖掘树立帮扶就业的工作典型,总结推广成功做法、好的经验,扩大社会影响力,促进全社会共同关心关注大学生就业工作。
3. 各学院要总结开展大学生就业精准帮扶行动工作情况,总结材料于6月30日前上报招生就业处。
相关附件:通知及表格.doc
联系人:付常兵
电 话:0411-847626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