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编制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的通知》(教学厅函〔2013〕25号)文件以及辽宁省教育厅对于编制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工作的要求,我校将编制2021届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 工作内容
1.第一阶段(10月27日—11月27日) 各学院开展2021届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状况问卷调查,提交2021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总结。
2.第二阶段(11月28日—12月25日) 各学院开展2021届毕业生年终毕业生去向落实率统计与上报工作。
3.第三阶段(12月26日—12月31日) 校对调研数据,核查毕业生去向落实率统计数据,完成全校年报编制工作。
二、 分工安排
1.2021届毕业研究生以及本科毕业生的年报编制相关工作分别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招生就业处负责。招生就业处负责全校年报编制汇总、整理和发布。
2.2021届毕业生各项调研工作按照年报编制要求由第三方机构开展,各学院、有关部门做好协助配合工作;各学院2021届毕业生的就业工作包含研究生、本科生两部分,由各学院具体安排撰写工作。
三、 工作要求
1.为确保我校2021届毕业生年报编制发布工作的顺利完成,各学院要严格按照以上时间安排完成相对应的工作。
2.调研工作主要采用网络问卷形式开展,各学院要认真做好问卷的发放及回收工作,确保调查问卷的回收率。
3.年终毕业生去向落实率的统计和上报工作按照初次毕业生去向落实率统计工作要求进行,各学院要对统计数据开展自查,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4.各学院要认真梳理、总结各自形成的特色就业工作举措,并切实用好年报的数据信息,促进本单位学科专业调整、人才培养及教育教学改革等工作。
5.各学院可以根据各自专业建设等工作需要,编制各自年报,编制涉及数据要与上报学校年报数据统一,年报无需对外发布和提交,由各学院归档管理。航海与船舶工程学院按照航海类专业质量管理体系要求,需要编制2021届航运类毕业生(航海技术、轮机工程专业)年报。
四、联系人及电话
本科毕业生:付老师84763023、石老师84762679
毕业研究生:李老师84763630
电子邮箱:10158@dlou.edu.cn
招生就业处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