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寒假开展招生宣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03浏览次数:915

各学院: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适应新形势下招生宣传工作的需要,突出我校办学特色和专业优势,展示学校办学实力与特色,吸引优质生源报考我校,顺利完成本科招生计划,学校将启动2020年寒假招生宣传工作。现将有关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1.各学院要走访对接各地高中,建立新的“蓝色生源基地”,继续紧密联系已建立的生源基地;要与相关高中开展科普报告、励志巡讲等活动,全面介绍学校历史、办学现状,解读招生政策。

2.各学院要做好组织动员工作,提倡全员参与,鼓励选派教授、优秀教师成立宣讲团,展示名师风采,充分发挥名师在提升学校影响力方面的作用。

3.各学院要选聘优秀学生干部、党员、学生代表开展优秀学子母校行活动,利用寒假期间回原毕业中学对学校进行宣传推介,开展大学生活交流。

4.各学院要广开渠道,争取更多的校友关心和支持,在提高母校的社会声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在与生源中学联系方面起到重要的中介和桥梁作用;要运用各种媒体宣传校友的先进事迹、成长之路,发挥其对中学生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二、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2020年寒假招生宣传方案,生源基地建设和宣讲推介工作开展前,工作组须提前了解所走访地区生源及中学情况,认真规划行程,填写《2020年寒假招生宣传计划表》,生源基地建设和宣讲推介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总结相关工作,学校将在新学期开学期间招生就业工作会议上统一听取各学院寒假走访高中工作汇报。

三、其他说明

所有报送材料纸质版需各学院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所有报送材料电子版以“2020寒假招生宣传-xx学院” 压缩文件发送至1113189610 @qq.com。

1.报送时间:《2020年寒假招生宣传计划表》于2019年12月20日前报送。2020年寒假招生宣传总结及图片于2020年3月9日前报送,各学院提供不少于6张反映走访学校的照片,照片要以展示的场景、活动主题命名,图片须注明姓名及职务。

2.报送地点:招生就业处(行政办公楼101室)

3.联系人及电话:陈浩  84763157

2020年寒假招生宣传计划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