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届重点群体毕业生就业帮扶
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单位:
为确保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残疾等2026届重点群体毕业生应就业尽就业,根据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教育部2026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会议精神、《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届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校2026届重点群体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强化顶层设计,健全帮扶工作机制
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紧紧围绕学校发展战略,坚持把“以学生为中心”作为困难群体毕业生就业帮扶的核心工作理念,按照“经济资助到位、技能提升到位、心理疏导到位、岗位推荐到位”的原则,针对尚未就业的困难群体毕业生开展“精细化”“专业化”的精准帮扶,进一步促进我校困难群体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学院领导班子成员要对本学院重点群体毕业生实行分级责任制,明确院系领导、辅导员、班导师、导师、专任教师等的帮扶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实现重点群体毕业生去向落实情况好于全学院、专业平均水平的目标。
二、强化思想引领,树立正确就业观
要全面了解当前就业形势,依托就业创业政策,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学生主动服务于地方经济发展,用足用好各类政策性岗位、“西部计划”“三支一扶”“特岗教师”等中央和地方基层项目,积极引导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新就业形态相关职业就业,先就业后择业。积极宣讲朋辈典型事迹,增强学生服务基层的信心,形成“行行可建功、处处能立业”的就业观。
三、强化精准施策,提高就业帮扶实效
2026届重点群体毕业生原则上以“辽宁省大学生智慧就业创业云平台”数据为准。在学生同意的前提下,学院为每名未落实去向的重点群体毕业生指定一名教师为就业导师,开展“一对一”或“多对一”帮扶,每名就业导师帮扶学生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人。就业导师一般选择工作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社会资源广的班导师、导师、专任教师、辅导员等担任。帮扶工作主要包括:经常性与未落实去向重点群体毕业生开展谈心谈话,主动关心了解其个人基本情况、家庭情况、就业计划、进展情况和存在的困难问题等,为其提供针对性政策解读、就业指导、学业辅导、心理疏导等,毕业离校前推荐有效就业岗位不少于3个,指导督促毕业生参加各类就业招聘活动不少于3次,参加学校就业托底帮扶计划、宏志助航计划、简历面试指导等就业能力提升培训等不少于3次。
四、强化人岗匹配,全面拓宽就业渠道
各学院要积极开展访企拓岗专项行动,学院领导班子成员积极参与其中,根据学生专业特点,广泛走访学院所设专业对应行业的头部企业、重点企业等,通过走访深化多领域校企合作,建立稳定的市场化就业渠道。要积极发动校友企业、产学合作企业等用人单位提供有效岗位,主动邀请用人单位进校进院招聘,开展小而精、专而优的小型专场招聘活动。学院开发和搜集的岗位需求信息要优先推荐给重点群体毕业生。要动员未落实去向的毕业生注册“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https://24365.ncss.cn),主动参与平台组织的招聘活动,用好平台推送的岗位信息;注册“宏志助航计划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网络平台”(https://hzzh.chsi.com.cn/)参与线上培训课程,积极参加线上线下就业培训,提高就业能力。
五、建立帮扶登记制度,切实落实帮扶工作
各学院要建立健全2026届重点群体毕业生就业进展台账信息(附件1),对于当前未落实去向的重点群体毕业生要分别建立《重点群体毕业生就业帮扶登记卡》(附件2)。登记卡“毕业生基本信息”内容由学院组织毕业生填写,填写后将登记卡分发给就业导师,由就业导师记录毕业生就业进展和帮扶工作情况。
各学院于3月17日,将附件1和附件2,以“学生学号+姓名”命名放到一个压缩包中,压缩包以“XX学院2026届重点群体毕业生帮扶材料”命名,本科生发送到招生就业处邮箱:10158@dlou.edu.cn,研究生发送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邮箱:jygl@dlou.edu.cn;附件1纸质版(不需打印“就业意向和进展情况”内容),经学院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本科生报送到行政楼101B,研究生报送至北院4号楼407。
2026年3月至7月,学院要按月督促检查就业导师帮扶工作开展情况和登记卡填写情况,并于每月最后一个周五更新报送附件1的电子版及纸质版。学校将不定期通过重点群体毕业生座谈、到学院督查就业工作或集中收取查看就业帮扶登记卡等形式,检查各学院重点群体毕业生帮扶工作落实情况。
联系人:
本科生:杨磊、褚晓芹联系电话:84763023、84762679
研究生:杨颖联系电话:84763630
附件:
1.2026届重点群体毕业生就业进展台账信息表
2.2026届重点群体毕业生就业帮扶登记卡
招生就业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6年3月6日